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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7日 16:20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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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城镇居民收入 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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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三季度,合肥市民的钱袋子又变得鼓了一些。12月5日,江淮晨报记者从合肥市人大了解到,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94.2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8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8.4%。
值得注意的是,在居民的收入来源中,工资还是占了“大头”。根据合肥市财政局公布的一份数据显示,把居民收入拆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四大项,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都是遥遥领先。其中,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到总收入的63.9%;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58%。
财产性收入,是通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车辆等)所获得利息、租金等收入。但在合肥居民收入中,这项收入构成占比相对较低。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仅占总收入的2.4%,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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