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劳动保障部门获悉,4年多来,我省共帮助24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成功重返工作岗位,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
据统计,自1998年以来,我省累计有334.66万职工先后从就业转为下岗、失业。为保证下岗职工“有饭吃 ”,我省许多地方都将“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列为“为民办实事”的头号“工程”,党政领导岁末总不会忘的一件事就是慰问下岗职工,每年开春必议的第一件事就是再就业工程。从1998年至今年8月,我省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58.5 7亿元。巨额资金投入,确保了下岗职工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以前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保生活只是第一步,要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本问题,还必须让他们重新上岗。让240多万年龄大、技能单一、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场化就业机制下重新上岗,无疑是一项艰巨的浩大“工程”。为了这项“工程”,我省各级政府,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都在贡献着力量。自1997年以来,南京市筹集13.49亿元再就业资金,成功使15万下岗失业人员找到了自己的职业舞台。为扩大再就业,各地八仙过海,积极探索。苏州市一直坚持免费职业指导、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费求职的“三免费”再就业扶持;无锡市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调动社会培训力量和受训者自身的积极性;江阴首创再就业“绿卡”,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昆山“政府送社会保险”鼓励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这些做法在当地取得成功后,大多很快在全省范围推广。为促使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我省对录用这类人员占一定比例的单位减免税费或政府补贴,同时对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免收多项税费。以2001年为例,全省共为此减免、返还税收3.33亿元,8.1万名再就业者受益;减免工商管理收费3600万元,惠及7万多下岗失业人员。
在大批下岗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的同时,我省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来。除了重新上岗的240.90万人,另外9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绝大部分,通过内退、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等多种形式得到了较妥善的安置。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中心内的下岗职工只剩下7.55万人,随着下岗失业保障“并轨”,失业保险已经成为主要的保障形式,“下岗”作为一个特殊时期的特殊名词,也将逐步“下岗”。
裁员直接进入失业保障,并不意味着我省扶持再就业的力度减弱。今年以来,轰轰烈烈的再就业援助行动在全省各地迅速铺开。今年1—7月,通过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结对帮扶、送社会保险、举办就业援助招聘会等一系列措施,全省共援助最困难的2.8万人再就业。根据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我省还将出台进一步促进再就业的系列优惠政策,有关方面相信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必将迎来我省再就业的又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