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划》的出台,为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提出了量化的发展目标。同时,也赋予了劳动者更多自我保护的权益。专家提示,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应注意维护以下几项权益。
提示1:劳动者享有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权益
煤炭总医院院长 王明晓: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
提示2:劳动者享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权益
煤炭总医院院长 王明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
提示3:劳动者享有参加劳动工伤保险的权益
煤炭总医院院长 王明晓:到2015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高危行业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提示4:劳动者享有疑似患职业病时及时诊断的权益
煤炭总医院院长 王明晓: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强调要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而且特别要求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