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保障部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在全国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积累经验。
《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确定一批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优先组织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见习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要将见习与就业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安排见习指导老师,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好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适当给予见习补贴,并免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就业指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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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有职业见习基地339家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取的最新数据显示,上海自2002年4月开始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截至今年6月,已建立正式职业见习基地339家,累计有5.34万人参与职业见习,见习结束后一次性就业率为62.42%。
上海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特点是:年龄在16—25岁(有特殊需要的可延伸至30岁)的青年进入有一定发展前景和行业知名度的企业(即见习基地),在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3个月至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的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政府给予见习者一定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特定的综合保险;对见习单位,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补偿。
记者 薛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