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女节放假问题,不少女士还有很多疑惑,公司是否应当准假,是否法定?下面来看看法规怎么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0号》,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0号》节选内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政务院发布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修订发布)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看到国家文件这下总该放心了,女性员工可以享受半天假期而且是法定的。广大女性朋友们,妇女节快乐!
找好工作,就上新安人才网!更多新安人才网合肥招聘信息,了解合肥人才网(http://hefei.goodjob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