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做为很多大学生步入正式工作的必经阶段。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实习生群体越来越庞大,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受伤情形也时有发生。而对于这一群体,国家目前并未出台相应保障措施。
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征求意见稿 ) 》规定,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遭遇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这一意见,引发社会对实习生群体生存状况的关注,不少学生直呼 “ 伤不起 ” 。
针对这一政策,我们进行了现场采访活动。在采访中,不少大学生对此表示, “ 当免费的劳动力也就算了,如果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障,这对我们太不公平 ” 。
专家呼吁 :为实习生购买保险需要强制实行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目前多数实习生的工伤保障处于空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工伤,很容易出现学校和用人单位互相扯皮的情况,最终受伤的还是实习生这个弱势群体。因此,强制购买商业保险是目前符合实际的做法。我建议,针对不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的企业,可以出台相关的处罚条例,监管到位。
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在实习期间,不能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因此,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不过,并非所有实习生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也有例外,比如已经毕业的实习生,如果其不隶属于学校管理,与用人单位之间又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就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应该获得工伤赔偿。
实习生作为弱势群体,首先要学会自我保护,如遇危险工作要做好防护措施。另一方面,企业如遇这类问题也不应一味逃避,保护自己的员工不受伤也是企业所应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企业或多或少也会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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