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了一项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联合调查,结果显示,为防止人才跳槽,竟然有超过两成的企业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其中最能拖的,将头年年终奖推到了第二年5月才发。
消息一出,各界议论纷纷。这事情到底是公司人事经理们不得不出的下策,还是利益相关者拿出来唬人的借口?这当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过想想那笔已经存入卡中的,虽然数额不大但是颇有激励作用的年终奖,不由得发出“珍惜当下,干好工作,抓牢饭碗”的感慨。
其实,这跳槽如同离婚,要是员工真铁了心跟公司说拜拜,那么公司短期之内的“押”金留人术只是权宜之计,不但留不住心,搞不好弄巧成拙,加速了员工的流失。
从员工的角度说,尤其是骨干员工,如果不是特殊的个人原因,跳槽本来是一件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在这种时候,企业如果想留住人才,应该以更大的激励和更好的待遇,而企业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不够大度地要“推迟发放年终奖”,自然一些本来还有留恋之心的骨干人才反而因为感到寒心而离去。
此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终奖亦属于劳动报酬,理应计入劳动者的合法所得之中。莫说不能随意克扣,即便员工离职而去,企业也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比例,并参考工龄等因素,予以支付。
迟发年终奖所透出的企业用人焦虑可以理解,有焦虑的企业不妨“化焦虑为动力”,努力为优秀的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与员工实现良性互动。如果员工工作起来有归属感和亲切感,自然难有跳槽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