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试用期呢?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强迫劳动者签订不缴纳协议,是否有效?下面合肥人才网HR(http://hefei.goodjobs.cn/)一一为您解答:
1、试用期不缴社保合法吗?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公司不想给员工买社保,在我入职时公司要我签一份自愿放弃买社保的声明书,不签的就不予聘用,这份声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均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既然是法定义务,就无法以协议方式放弃,因此,即使签了这样的声明书也是无效的,劳动者主张权利的,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