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不同于公积金,五险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不同于当事人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有关“五险”法律纠纷,劳动法三条处理规则如下:(合肥猎头招聘http://headhunt.goodjobs.cn/分享)
劳动法规定之一: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社保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且客观上无法补办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将赔偿款支付给劳动者;而非补缴社保,将钱交给社保机构。)
劳动法规定之二、劳动者对社保缴纳基数、年限发生的争议不属于法院管辖。
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只是因为双方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发生争议,不宜纳入民事审判的范围。
劳动法规定之三、职工代单位缴纳保险费后可要求返还单位应缴纳部分。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拒绝为其缴纳社保时,自己缴纳个人部分及垫付单位应缴部分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返还为其垫付的部分。